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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徽退休檢察官孟憲君,因在任時遵照市領導指示把一起自認為“明顯無罪”的案子辦成有罪,向最高檢舉報自己。日前,此案獲得再審。
  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。據孟憲君說,這起案件本是簡單的民事糾紛,結果被辦成了刑事案件,只因市領導有意見——“無罪也要起訴”,且無任何解釋。更有甚者,該領導因不滿一審的無罪判決,便點名要求孟憲君撰寫抗訴書,最終二審改判高某有期徒刑3年。雖然檢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挪用資金86萬元,二審法院卻認定挪用了360萬元,足見以權壓法的那隻手有多黑。
  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指出,“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制度”“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”。事已至此,不妨拿本案當個樣本來辦,認真調查,還當事人清白,同時也要追究以權壓法者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檢察官舉報自己是舉報以權壓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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