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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3月28日訊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臺灣跨境移交受刑人的相關法令去年7月實施後,臺灣法務部門28日將從大陸接回3名台籍受刑人黃木樹、胡清石、陳杭回台服刑;這是兩岸依據該法令首波從大陸移交台籍受刑人回台,3人將分別再服刑4至14年。
  2007年2月,福建漳州市公安邊防掌握情資,指台籍毒販黃木樹企圖從大陸運毒回台牟利,公安在廈門往漳州方向的高速公路截獲黃,起出大量安非他命成品與半成品。漳州市中級法院依走私毒品罪判處黃15年徒刑。
  澎湖人胡清石在廈門海域走私海洛因、槍支彈葯,遭廈門公安逮捕,另陳杭也因毒品案被捕,2人分別被判處死緩、無期徒刑,服刑多年後分別減為有期徒刑。據瞭解,黃木樹等3人獲准移交回台服刑的原因是皆已60多歲,在受刑人中屬於高齡者;且在大陸服刑多年,表現良好。
  臺灣法務部門指,法務部門之前已派檢察官到大陸會見黃木樹等3人,確認返台服刑意願,具狀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“許可執行大陸法院裁判”;法院本月中旬裁準,臺灣法務部門再交由臺北地檢署派檢察官到大陸執行作業。
  台法務部門表示,在島外受刑人申請返台服刑涉及刑期轉換問題,程序複雜,這次與大陸司法部門合作經驗,可為未來移交台籍受刑人鋪路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大陸首次將3名臺灣受刑人押解回台繼續服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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